馬逢國稱對安檢理解有誤 就帶髮型造型啫喱上機致歉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5/24 17:49

最後更新: 2018/05/24 17: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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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逢國稱對安檢理解有誤,就帶髮型造型啫喱上機致歉。(資料圖片)

立法會體育、演藝、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日前在機場離港時,手提行李載有一支200克的髮型造型啫喱,容器超出最多100毫升的規定,安檢時被要求將物品寄艙或棄置,惟馬逢國拒絕,並曾提及自己是議員及認識機管局行政總裁林天福,要求跟更高級職員對話,其後獲放行,被批評濫用議員身分強行帶違禁品。馬逢國今日(24日)下午回應時承認對安檢規定理解有誤,對當日涉事的機場保安人員帶來不便表示歉意。

馬逢國表示,他本周一(21日)登機前往北京時,機場保安人員指其髮型啫喱違反保安規定,由於他過去一直所理解,乘客可攜帶不超過100毫升的液體或凝膠登機,而他當日所攜帶的髮型啫喱只剩餘少量,估計不足20毫升,故認為應合乎安檢規定可攜帶上機,故跟保安人員理論。

不過,馬逢國否認提及機管局行政總裁林天福的名字是向保安人員施壓,他當時要求高級職員解釋事件,另一名職員介入時稱是現場最高級職員,故他才回應指「機管局最高級是林天福」,否認當時曾要求跟林天福見面。

馬逢國指他只是對容器及容量的理解有誤,並非有意為難保安人員,如在過程中對機場保安人員帶來不便,他表示歉意,日後亦會按規定攜帶符合規定的容器上機。

根據民航處規定,手提行李中攜帶液體、凝膠及噴霧類物品的限制是遵照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的指引,香港國際機場於2007年3月21日起,所有旅客隨身攜帶之液體、凝膠及噴霧類物品,均需以容量不超過100毫升的容器盛載;任何容量大於100毫升的容器,就算未裝滿液體、凝膠或噴霧類物品,亦不會接納。